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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诺立抄袭中国万网法院终审判罚四万

2000-11-08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张景华 我有话说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了北京汇盟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信诺立)的上诉,维持一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勒令被告北京汇盟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信诺立)彻底执行一审所判决,即删除其网站上对原告创联公司(中国万网)的抄袭部分,在自己的网站主页上就其抄袭行为向原告创联公司(中国万网)公开道歉;由此侵害著作权和造成的不正当竞争向原告创联公司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并偿付后者合理诉讼费用33000元。

据调查,信诺立自1999年5月起,从网站和平面广告上开始模仿中国万网主页结构、对业务的划分范围、产品的定级等创意,并发展到直接抄袭创联公司网站页面。去年7月,中国万网从信诺立的网站上发现了保留了中国万网名称、代理代码和服务器网址等的网页。打开两个网站上颇为相似的国内、国际在线域名注册表的源代码,会发现信诺立所使用的几十个自定义变量的名称、表格宽度与中国万网的全部相同,甚至在信诺立公司反馈表的源码中有中国万网的电子邮件地址。

创联万网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国内最早、用户最多、规模最大的域名注册和网站服务提供商。创联万网首席执行官张向宁表示,创联万网倡导公平的竞争环境和良好的竞争秩序以不断提高本行业对用户服务的整体水平,但反对以任何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损害用户利益和给整个行业带来混乱。网站抄袭行为的性质甚于如过街老鼠的软件盗版,我们对信诺立的行为及其后果感到非常痛心,希望其他竞争者能引以为戒,像珍惜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自己的公众形象、珍惜全行业通过艰苦努力得来不易的良好发展态势,共同为广大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业界人士认为,该诉讼不仅仅限于案件的本身。在不断走向成熟的电子商务时代,由于经营手段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网页和广告等已成为一些网络企业进行电子商务经营的主要方式之一。该项法律判决,界定了现代电子商务中著作权侵犯和不正当竞争之间的法律关系,对于进一步促进我国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建立良好的竞争环境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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